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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教学研讨会召开

12月15日,湖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教学研讨会在校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大学、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州司法局、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及多家律所的专家学者50余人莅临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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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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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德宇致辞

湖北民族大学党委委员、研究生处处长谭德宇致辞,他充分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重大意义,认为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是党和国家赋予法学院的职责和使命。本次研讨会聚焦法律硕士教育教学问题共商共议,既有利于优化理论教学、也有利于强化实践教学。他要求法学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立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提升法律硕士培养质量。他恳请与会嘉宾继续支持湖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教学工作,共同推动法律硕士学位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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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燕致辞

湖北民族大学党委委员、法学院院长汪燕表示,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在法律硕士培养中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但还需进一步破解以下问题:如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法律硕士教育的主线;如何回应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培养复合性、专业性、应用性的用得上、靠得住、留得下的基层高素质法治人才;如何立足学校、区域实际,推动法律硕士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等。她恳请与会专家多方协力、同题共答,共同推动学校法律硕士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彤彪教授以《关于法律硕士培养的建议》为题,吉林大学法学院沈寿文教授以《关于法律硕士培养的几个具体问题》为题,西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研究院)副院长田钒平教授以《法律硕士教育的功能定位》为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李淮博士以《现代化法治人才培养的三个向度》为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袁中华教授以《法律硕士教育中的案例教学》为题,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梁洪霞教授以《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体系构建》为题分别进行了主旨报告。

交流讨论环节,与会嘉宾踊跃发言。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张恩、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谭艳军、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绪敏、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聂礼刚、恩施州司法局李卉、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陈勇军、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舒红兵、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昱、湖北拙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克安、湖北将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冰东、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钟浩等专家从不同角度发表自己的看法,为学校法律硕士教育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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