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时间:2023-09-18来源:点击:
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湖北民族大学各二级学院:
现将申报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民族大学)(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主要资助风湿病相关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发病机制及诊疗、抗风湿中医药的发掘与有效成分及作用机制、环境与自身免疫及人体健康三个领域的研究,优先资助具有重大意义、处于学科前沿的项目。
二、项目经费和研究周期
本年度开放基金资助强度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3-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0.5-1万元。经费的管理按照《湖北民族大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2年。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研究内容与重点实验室资助方向一致;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2、申请人应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由2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的项目;已承担湖北民族大学校内项目(不含博士启动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4、校外人员申请项目研究团队必须包含湖北民族大学校内从事科学研究的青年老师,且负责具体沟通和资料传送。
四、项目评审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先由重点实验室进行合格预审,通过后经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集中评审(重点对课题的选题、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申请人从事实验研究工作与完成课题的能力、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资助名单。
五、结题要求
1、结题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组成员;发表论文第一单位为“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及授权专利第一单位为“湖北民族大学”,按结题标准a结题;发表论文第二单位为“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按结题标准b结题;所发表的论文应注明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编号);论文级别分类按照“关于印发《湖北民族大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大校办发〔2023〕15号)执行。
2、结题标准a:
(1)立项经费5万元项目:公开发表T1级学术论文1篇。
(2)立项经费3万元项目:公开发表T2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
(3)立项经费1万元项目:公开发表T4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
(4)立项经费0.5万元项目:公开发表T5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项。
3、结题标准b:
(1)立项经费5万元项目:公开发表T1级学术论文2篇。
(2)立项经费3万元项目:公开发表T2级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
(3)立项经费1万元项目:公开发表T4级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
(4)立项经费0.5万元项目:公开发表T5级及以上学术论文2篇。
4、署名规范:中文名称为“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民族大学)”,英文名称为“Hubei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Occurrence and Intervention of Rheumatic Diseases(Hubei Minzu University)”。
5、结题时,课题负责人须向重点实验室提交:
(1)研究工作总结及结题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收录证明;
(3)专利证书复印件。
六、相关安排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湖北民族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将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重点实验室,电子版发送到hbmzxyyl@126.com邮箱中。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林
联系邮箱:hbmzxyyl@126.com
联系电话:18986842468
通讯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湖北民族大学 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445000
关于申报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