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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24 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7-17来源:点击: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民大校办发〔2023〕48 号),按照“关于申报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24 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重点实验室审查、科发院组织专家评审,对拟资助课题进行公示无异议,确定对“联合生物信息学和多组学探究六堡茶改善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药效物质与作用机制”等9 个研究项目予以立项资助。

  各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及时启动课题研究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结题要求如下:

  1.结题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组成员;发表论文第一单位为“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及授权专利第一单位为“湖北民族大学”,所发表的论文注明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编号);论文级别分类按照《湖北民族大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级认定办法》(民大校办发〔2024〕7 号)执行。

  2.结题标准:

  (1)立项经费5 万元项目:公开发表T1 级学术论文1 篇,或者T2 级学术论文2 篇。

  (2)立项经费3 万元项目:公开发表T2 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 篇,或T4 级及以上学术论文3 篇。

  (3)立项经费1 万元项目:公开发表T4 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 篇,或T5 级学术论文2 篇。

  (4)立项经费0.5 万元项目:公开发表T5 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 篇或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 项。

  3.署名规范:中文名称为“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民族大学)”,英文名称为“Hubei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Occurrence and Intervention of Rheumatic Diseases(Hubei Minzu University)”。

  4.结题时,课题负责人须向重点实验室提交:

  (1)研究工作总结及结题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收录证明;

  (3)专利证书复印件。

  附件: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24 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表

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24 年7 月17 日

 关于下达风湿性疾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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