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31 15:59:39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一、调剂专业及调剂余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余额

备注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9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13


备注:招生计划如有调整,以学校核定为准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025年4月89--2025年4月99

三、基本要求

1.接受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接受调剂初试专业代码及名称

初试成绩要求

其他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1法律

(非法学)

初试总分及单科成绩达到国家B线


035102法律(法学)

035102法律

(法学)

初试总分及单科成绩达到国家B线


2.其他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否则无效。填报本校调剂志愿24小时后自动解锁,未收到本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手写书面申请,提交纸质文档或拍照给本院,邮箱:cccc567897@163.com

2)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本院普通计划的,其初试总分及单科成绩达到国家B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四、复试办法

1.复试比例

41(复试考生数与调剂招生计划数之比)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考生进入复试遴选规

1)对符合以上调剂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院将在调剂系统开放截止后,根据各专业调剂实际情况发送复试通知(工作人员将逐一电话联系考生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试方式

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即所有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

4.复试安排

调剂复试时间定于2025年41213日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见下表1:《调剂复试安排》。

1调剂复试安排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资格审查

4128:30-11:30

德智楼9B307教室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月12日9:00-12:00

德智楼9A404(廉政书屋)

专业笔试

41214:30-16:30

法律(非法学)德智楼9A410教室

法律(法学)德智楼9A411教室

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法律(法学)4138:00-17:00

德智楼9B305教室

法律(非法学)4月13日8:00-17:00

德智楼9B306教室

同等学力加试

4月13日18:00-19:30、19:30-21:00

德智楼9B306教室

5.复试流程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缴费

考生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资格审查现场扫码缴费。

3)资格审查

考生于2025年4128:30-11:30到法学院德智楼9B307教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还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报名定向的考生(包括网上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且符合规定的考生)还须提供《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录用证明或单位在职证明或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经审核单位签字盖章的《2025年思想政治审核表》。

6.复试内容及形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英语水平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3)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均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笔试内容见表2

2专业课笔试内容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内容

考试时长

035101法律(非法学)

法律硕士

法学综合(民法、刑法)

120分钟

035102法律(法学)

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加试,各加试科目均为闭卷考试,每门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见表3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

法律硕士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7.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素质考查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总成绩=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60%+复试成绩×40%,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五、录取

1.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因考生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空缺名额,从相应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递补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4)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六、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主要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血常规、心电图、肝肾功能、胸透(或肺部CT)等),向招生学院(部)提交纸质或清晰电子版体检报告(邮箱:cccc567897@163.com )。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七、考生注意事项及咨询渠道

1.复试前本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户口信息、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规定,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报请学校和省招办同意后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德智楼9A409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0718-8435388(固定电话)13197224693(李老师)、18696552363(李老师)

5. 投诉申诉电话

法学院:13997763003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8-843838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8-8437422。

 

                                                           湖北民族大学学院

                                                            2025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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