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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期,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其中的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恩施州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富昌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77月,王富昌带家属到利川游玩期间,接受利川市某公司组织的宴请。王富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王富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恩施州原工商局副调研员周庆丰违规占有使用政策性住房问题。

周庆丰在任恩施州原工商局副调研员、恩施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及退休后,多占政策性住房并出租获利。周庆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缴。

3.巴东县野三关镇原党委书记、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副局长朱宏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7年,朱宏先后4次收受他人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朱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朱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缴。

4.利川市水利局财务股原股长刘祥彬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

20184月,刘祥彬在文斗乡集镇水厂改造工程招投标中,担任评标业主代表,违规收受中标单位礼金。刘祥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缴。

5.建始县花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黄义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2018年底,时任建始县花坪镇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的黄义华补开公函报销该单位当年违规公务接待费用。黄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主动退赔。

6.宣恩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谭家庆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98月,谭家庆先后两次参加管理和服务对象宣恩县某公司组织的宴请。谭家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谭家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秋、国庆临近,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共同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驰而不息、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紧盯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措施,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