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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民族大学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学校纪委全会的决议和决定。

2.按时参加纪委会议,认真讨论、研究问题,积极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

3.参加讨论审议纪委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向学校党代会、学校党委、上级纪委的工作报告,对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纪委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4.密切联系群众,勤于调查研究,注意了解学校党风党纪状况及倾向性问题,重要问题及时向纪委书记汇报。

5.及时向所在单位或联系单位传达学校纪委全会的决定、决议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指示精神。经常与联系单位沟通情况,研究、探讨开展工作的方法,协助、指导、监督和检查联系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参加有关违纪案件的调查或审理。

7.参加全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

8.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