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机制的实践探索与完善路径》讲座
本网讯(记者 户晴)4月15日,由恩施州立法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主办、以“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机制的实践探索与完善路径”为主题的讲座在德智楼9A410教室举行。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湖北省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吕世安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副院长李文革副教授、郑洲蓉副教授、向晶老师参加此次活动,部分法学专业学生到场学习。法学院院副教授冉艳辉主持讲座。
吕世安从立法体制的内涵和外延引入,指出各国立法体制不同主要是因国体与政体不同,并详细介绍了我国立法体制的历史沿革。吕世安结合多年从事自治州立法工作的经验,着重讲解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之间立法权限的划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与地方性法规制定权之间的关系问题,从坚持党的领导,提高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两个立法权”的协调行使提出了建议。吕世安高度赞赏法学院教师受托主持起草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他认为这是恩施州与湘西州人大共同实施的跨区域协作立法的一次成功探索,也是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服务于地方立法的一个重要成果。
最后,吕世安对我校为自治州立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勉励在座学生真学实干,夯实法学专业基础,为我国及民族自治地方法治建设贡献力量。(责任编辑 廖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