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夷水法治讲坛”系列讲座之“司法体制改革的历史沿革与发展”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一鸣主讲
法学院副院长司马俊莲作总结
讲座现场
合影留念
本网讯(记者 卫瑞 李珺颜/文 段荦艺/图)11月1日晚,法学院在德智楼三楼多功能报告厅开展以“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体制改革的历史沿革与发展”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一鸣担任主讲人。该院副院长司马俊莲、汪燕,相关法律实务人员及200余名师生聆听此次讲座。
许一鸣围绕“中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回顾”“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与特点”“恩施州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三方面展开讲座。
讲座伊始,许一鸣带领在座师生回顾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历史,并结合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介绍司法体制改革的五个阶段:起步、全面开展、统一推进、逐步深化及进一步深化。
随后,他从“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司法权运行体制”“健全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四个方面具体解析我国自“十八大”以来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与特点。讲座过程中,许一鸣针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建立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管制度”等改革措施,结合“呼格吉勒图案”“唐慧案”等案例及相关学术观点讲解我国司法发展的具体内容,并强调了司法体制改革具有中央直接领导、多元化试点探索、改革深入到司法体制机制等特点。
谈及恩施州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许一鸣表示,恩施州是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虽然现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在顶层的制度设计、理论学者的智力支持和实务部门的履责践行的推动下,司法体制改革必将不断深化,法治中国建设定会不断发展。
司马俊莲作总结。她表示,本次报告回顾过去法治改革的历史,阐述新一轮改革内容,剖析了司法体制的现状,向师生展现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最新进程。司法体制是整个法治体系的重要环节,司法文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司法体制的深化改革,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责任编辑 谭杰 段荦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