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劳教所何厚文讲解青少年犯罪预防知识
本网讯(记者 谢娇 通讯员 黄元)“青少年犯罪具有团伙性、反复性、盲目性等特点,他们的年龄阶段决定了性格的冲动性,很多青少年事先并没有预谋,大部分为见事起意。”5月23日晚,恩施州劳教所第三中队队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何厚文在法学院举办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知识讲座上说道。
恩施州劳教所生活卫生科科长廖瑞敏,法学院副院长司马俊莲、学生科科长张明波、团委书记董兵锋听取了讲座。讲座由该院学生科老师刘娜主持。
“我们把13到25岁这个阶段称为青少年时期,现在青少年犯罪率正在逐步上升。”何厚文从违法犯罪的类型、文化程度、犯罪主体和地域分布等方面给在场学生讲述了现代青少年犯罪的比例分布、犯罪类型等,并针对性的分析了文化程度越低,犯罪率越高的典型现象。
根据自己在劳教所遇到的案例,他总结出劳动力供求失衡、不良文化的影响、社会控制体系的弱化、不良的人际交往等是影响犯罪的社会原因,而学校周围的环境影响、家庭教育的弱化、过高的物质需求和承受挫折的能力低也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些问题,他提出了相关预防措施:家长应提高家庭成员自身素养,实施良好的家庭教育;学校要加强道德教育;政府部门应增强社会环境管理的力度,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
法学院副院长司马俊莲在总结讲话中指出,青少年犯罪历来都是一个社会问题,作为大学生,我们应结合专业特色开展调研报告、结队帮扶、走进劳教所进行交友联谊等活动,以担负起一个大学生的责任。(责任编辑 曹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