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制正义 争做明智青年
本网讯(通讯员 黄元 吴倩云)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响应省团委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12月10日上午,法学院在模拟法庭举办了题为“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建设”的法制讲座,该院副院长司马俊莲教授应邀担任主讲。
讲座中,司马俊莲教授结合各典型案例从“法律与理性”、“法律与权力”、“法律与人权”、“法律与人性”、“法律与风俗习惯”几个方面展开了深入阐述。她从人类早期解决争端的方法到法律的起源与有关传说让同学们更深的了解了法律,并指出法律可以调整人的行为、规定了人的权力与义务、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基本特征。她引用“夏威夷的椰树不结果”这一现象的原因和“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句话的意义告诫学生何为权力。
随后,她用“米兰达警告”和“卡那安得斯之板”这两个案例分别阐释了法律与人权、法律与人性的关系,她指出人权包括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经济权、文化权,法律双方不可能全部受益,学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她结合美国的“禁酒令”与我国的“禁鞭令”所造成的后果,提出“法律体现了国家的强制性,但必须考虑民族风俗习惯”、“法律不仅要铭刻在大理石上,也要铭刻在公民的内心”等观念,并希望学生能多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以维护自身权益,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据悉,本次讲座为法制宣传月系列活动子活动之一,“法律知识大学生讲坛”、“弘扬法律正义,法制牢记心中”、“法制大视野论文大赛”、“法律警钟长鸣,法律伴我同行”系列活动等将在后期举行。(责任编辑 卢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