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关注法律修改 高度重视环境保护 —— 北京大学汪劲教授来我校开展专题讲座
本网讯 (记者卢根 张会佳 通讯员 梁阿羚)4月 26日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汪劲教授,在模拟法庭开展了一场题为“《环境保护法》修改的重大问题”的专题讲座。我校法学院教学科研室、社会弱者维权中心主任汪燕以及蔡世鄂、冉传慧等老师出席。
讲座中,汪劲教授立足国内环境现状、对比中外环保法律,主要从“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法背景”、“如何有效地进行有限修改”两大方面展开深入细致的剖析。他说道,我国《环境保护法》虽在“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稳定体质、固化职责、强化责任、完善制度”的原则下进行了有限修改,而“体质不顺”与“机构不畅”的政府现行体制障碍和环境法律体系的构建模式使得环保法律一直处于 “批量产出”、环保机构不断升格,而环境质量状况尚未根本好转的尴尬局面。
针对修法实践,他提出从“有效协调修法思路和模式论”、“有效解决《环境保护法》自身问题论”、“有效衔接其他环保单项法律法规与国家有关基本法律论”、“有效完善公众参与途径论”等十方面进行有限修改及完善。此外,他简要就修法的目标及意义作了进一步说明。讲座最后,汪教授就“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践行”、“如何激发当代大学生关注法律修改意识”等问题一一作答。整场讲座中,汪教授言语风趣、深入浅出,向在座师生传输了环保思想,描绘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蓝图。(见习编辑:邓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