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掌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撰写、指导、评阅、答辩及管理等工作的运行状况,进一步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并为审核评估、工程认证与评估提供相关依据,根据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和教学质量评价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本学期拟对2016届部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专项抽查与评价。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湖北民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湖北民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湖北民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方案》等有关规定。
从各教学单位2016届本科专业毕业班中随机抽取1~2个自然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
(4)成绩评定表(含指导老师评语及成绩、评阅老师评阅意见及成绩、答辩小组意见及成绩评定等信息,以教务处下发的统一表样为准)。
2016年10月17日至11月20日(第8~12周)
1.各教学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见附表),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10:00前送交教学督导组(行政楼204办公室)。
2.检查结束后,由教学督导组按分工负责汇总材料,撰写评价报告。并向各教学单位反馈意见,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