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试卷抽查与评价是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效果和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为实现对考试环节的质量监控,强化试卷命题、批阅和试卷管理的规范性,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中心、教学督导组将对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本科生课程考试的试卷进行抽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湖北民族学院考务实施细则》(鄂民院教发〔2011〕167号)、《湖北民族学院本科考试阅卷评分工作规范》(鄂民院教发〔2015〕26号)和《湖北民族学院试卷评价方案》有关规定。
二、抽查对象
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普通本科相关专业部分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课程考试试卷。(具体抽查课程及班级情况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1.试卷命题及评阅
命题规范,考核方式与教学计划、开课计划一致;题量适中,难易适度,覆盖面大;试卷文字及插图工整、清晰、准确;评分标准科学、合理、规范;阅卷评分严格、公正、无误,学生成绩大致呈正态分布;成绩登载准确无误,试卷成绩分析客观。
2.试卷管理
考试安排合理有序,考试情况记录单填写完整;试卷审批符合程序;试卷册装订整齐,封面项目填写准确;试卷归档及时,归档材料齐全。
四、时间安排
抽查时间:2019年4月8日至5月12日﹙第7~11周﹚
五、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供抽查课程的教学大纲,A、B样卷,装订成册的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册,试卷分析,考试安排,考场记录单,考场签到表等材料,并填写抽查材料清单(见附件2),于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下午5:00前将其送交至行政楼207办公室。
联系人:罗玲
联系电话:0718-8437280
附件:1. 2019年试卷抽查专业、课程及班级一览表
2.2019年春季学期试卷专项抽查材料清单
教学质量评价中心 教学督导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