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今年填报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数据,是我校明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主要数据支撑,是审核评估定量指标的直接数据来源。我校本次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仍按部门分工、分散采集、集中上报方式开展,分散采集阶段涉及到学校所有普通本科教学单位、部分行政单位,现将具体工作按排如下:
一、数据采集流程
2023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分散采集流程如下:
1.数据来源单位(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等协助单位)根据责任部门要求采集填报相关数据。
2.责任部门分别汇总审核合格后报学校。
二、数据采集任务
1.责任部门
具体任务:各责任部门任务详见“2023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任务分配表(附件1)”。数据审核无误后,纸质版由主要负责人签署确认书(见附件2)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教学质量评价中心(行政楼406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634928494@qq.com。
报送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下午5点以前(已采集收集完成的基础信息表不再另行报送)。
联系人:高红云,联系方式:19971829786。
2.数据来源单位
根据责任部门要求收集、填写相关表格数据,逐级审核后报送。上报时间以责任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
(1)由教学单位核对填报的教学运行、教育成果等数据,具体任务见“教学单位填报教育教学统计数据任务分解表(附件3)”。数据审核无误后,纸质版由主要负责人按附件2格式签署确认书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211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578856634@qq.com。
报送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下午5点以前。
(2)由教学单位核对填报的教职工(外聘)人员信息等数据,具体任务分别发送到各教学单位办公室。数据审核无误后,纸质版由主要负责人按附件2格式签署确认书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436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596112811@qq.com。
报送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下午5点以前。
三、工作要求
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一流本科专业申报、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质量预警等工作的重要数据来源,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年度填报工作。
1.认真研究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附件4、5)中的指标内涵及相关要求,据实填报。
2.各单位由主要领导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做到应报尽报。教学单位填报数据应由专业负责人、主管副院长(副书记)、院长(常务副主任)分别审核。
3.各责任部门须按数据采集填报表格模板(附件6)格式、样表及填报指南要求填写。
4.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项之间存在一致性逻辑校验和关联,各责任单位应按表格模板要求填报数据,做到数据准确。数据项(如单位、人员代码等)有交叉的单位应及时沟通协调。
5.涉及单位名称、专业名称、人员姓名及其代码等信息,统一按2023年基础数据信息表(附件7)中的信息填写。
6.纵向比较历年数据,防止漏报现象,差距确实较大的数据,分析原因并在上报数据时解释说明。
四、注意事项
1.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汇总。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各数据表的具体统计时间按各表时间标注说明执行。
2.防止出现类似下述现象:
(1)统计信息不全,导致填报数据与往年比较差距过大。
(2)专任教师任教专业归属不准确、双师型教师统计遗漏等。
(3)外聘教师统计不完全,或其任教任务未在开课情况中体现。
(4)开课情况表中多人授课的遗漏教师、或分小班上课的仅记录为一个教学班。
(5)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学生人次数,省级以上艺术展演、体育竞赛参赛获奖学生人次数统计不全。
(6)本科生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论文数统计不全。
(7)学生在学期间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总数统计不全。
(8)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等信息填报不准确。
3.去年采集填报信息群为“湖北民族大学质量监测数据采集群(群号:762896161)”,今年若人员变化,请新负责人员加入本群。
附件:1.2023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任务表
2.2023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情况说明及确认书
3.教学单位填报教育教学统计数据任务分解表
4.2023年数据采集填报指南(通用篇)
5.2023年数据采集填报指南(特色篇)
6.数据采集填报表格模板
7.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填报基础数据信息表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