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赵魁轩 刘志军
副组长:魏代俊 唐利明
成 员:黄丽娜 向中义 向会立 唐光耀 赵远安 陈 尧 刘 聪 廖祥宇
纪检组: 唐利明 刘 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生科,主任由黄丽娜兼任。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1.2021年12月27日-28日,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予以公布并实施。
2.2021年12月29日-30日,申请转专业学生自主报名,即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民族大学2021级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经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并确认(可电话委托他人代为签字确认)后报学院签批。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提交审批表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0日下午5:50。
3.2021年12月31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
4.2022年1月1日—2日,对考核结果在学院一楼大厅予以公示。
三、转专业条件
1.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1)不允许跨科类跨批次调转,即我院学生不得转入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
(2)入学未报到注册者及专升本、中职升本、预科升本学生不能转专业。
2.申请转入我院条件:
申请转入我院学生的原专业与转入专业原则上应属参加今年高考录取时的同批次或同专业组录取专业。
四、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名额:
根据我院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确定可接收名额: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名、统计学专业10名。
五、考核办法及录取方式:
(一)考核办法:面试、笔试
1.面试安排:
(1)面试内容:考察学生思想品德、对拟转入专业的兴趣和专长、能否完成拟转入专业学习。
(2)评分办法:百分制
(3)面试时间:2021年12月31日8:30-11:30
(4)面试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四楼会议室(三号教学楼)
2.笔试安排:
(1)笔试科目:《数学基础能力测试》
(2)评分办法:百分制
(3)参考教材:《高等数学》(上册),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同济大学数学系编;《线性代数》,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郝志峰主编。
(4)笔试时间:2021年12月31日19:00-20:40
(5)笔试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3307教室(三号教学楼)
3.注意事项: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笔试。
(二)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成绩计算:面试50%+笔试50%=总成绩
2.录取原则:按总成绩排序分专业在控制名额内从高到低录取,但对于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工作流程:
1.转出:学生出示书面申请书→班主任和系主任分别审核并签署“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发放《湖北民族大学2021级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生科学籍负责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登记相应信息→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学生持申请表到转入学院办理审核手续。
2.转入:学生持已签署转出学院意见的《湖北民族大学2021级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到本院学生科学籍负责人处上交申请材料并登记相应信息→参加面试和笔试。
七、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1.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及其他一切活动。有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在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按转入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缴纳学费,并注册进入转入专业学习,不按规定和要求报到注册者,按自动放弃转入该专业处理。
3.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
(1)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学号、校园卡号不作变更。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寝室调整由学工处公寓办会同学院负责公寓老师统一协调、安排。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使用的教材不再退回。
(4)2021级班主任老师协同学生科分管学籍的老师,在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档案材料的交接、建档工作,确保转专业学生学籍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5)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若存在第一学期未修课程,转入学院要安排补修。
八、工作纪律
1.学院参与转专业笔试的命题人员、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等违规违纪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转专业公平公正的活动。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并查证属实,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严格执行《湖北民族大学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及《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切实维护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对于工作不力并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3.院纪检组对转专业工作开展监督,受理有关申诉和信访举报,发现问题及时向院党总支和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报告。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