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湖北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民大校办发〔2024〕1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衡量、分类选拔、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三)成立由学科专家组成的综合素质考核小组,负责依据学院复试细则,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完成复试考核工作。
(四)复试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招生纪律和复试规范培训。
三、工作监管
(一)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纪检组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二)认真对待复试和录取的各个环节,强化并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的工作机制。
(三)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督察组进入现场巡视。
四、复试组织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习形式 |
拟招生人数 |
备注 |
070100 数学 |
全日制 |
36 |
|
025200 应用统计 |
全日制 |
21 |
说明:此处为拟招生计划数,最后招生计划数以学校下达为准。
(二)差额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差额比例为拟招生计划人数的15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时视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复试分数线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提交申请,通过报考点及我校的审核,且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线。
2.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四)复试方式
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采用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即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复试。学院按数学专业和应用统计专业分别组织复试。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参加加试科目笔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数学学科专业科目:①近世代数、②常微分方程、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在①-③中任选1门;应用统计专业科目:概率论。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素养,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英语水平测试: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数学专业加试:①解析几何、②实变函数;应用统计专业加试:①抽样技术、②应用回归分析)。加试采用笔试方式单独进行,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专业课笔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英语水平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同等学力加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六)复试时间及安排
日期 |
时间 |
复试专业 |
内 容 |
地 点 |
3月 30日 |
8:00---12:00 |
数学 应用统计 |
复试资格审查、 缴纳复试费 |
学院 208办公室 |
14:00---17:30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学院 3406教室 |
||
19:00---20:30 |
专业课笔试 |
学院 3406教室 |
||
3月 31日 |
08:00---11:30 |
数学 |
①英语水平测试 ②综合素质面试 |
学院 3406教室 |
11:30---12:00 |
应用统计 |
①英语水平测试 ②综合素质面试 |
学院 3406教室 |
|
14:00---17:00 |
数学 应用统计 |
同等学力加试 |
学院 3406教室 |
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禁止携带所有通讯设备,否则视为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调剂情况适时确定,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
(七)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学院208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4.报名定向(包括网上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且符合规定的考生)考生需提供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5.考生应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2024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填写盖章后提交到学院;
6.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八)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次,复试报到现场缴纳。
(九)加分政策
网上报名时申请“加分”并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3月28日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核查后公示。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复试要求
(一)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复试期间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复试试题题量充足,保证每批考生所考试题不重复(避免非同一时间复试考生获取考题)。
(二)严格按照学院复试工作专家组工作基本规范,在导师中随机确定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培训工作。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明确组长1人,设置秘书1人。培训工作包括师德师风教育、廉政纪律要求、业务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等。
(三)根据学科特点设计面试内容,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同一学科有多个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面试时间、考查重点和评定标准等保持统一,严禁在评分后再对分值进行折算或赋值。
(四)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
(五)按照国家保密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详细记录复试过程,考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将复试成绩评定表、考生作答情况、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上报校研究生处。
(七)复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信息。
六、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
(二)总成绩=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60% +复试总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
七、待录取原则
(一)录取时分一级学科进行录取,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先复试,第一志愿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专业研究方向在录取工作完成后确定,原则上同一批次拟录取考生总成绩高的优先选择。
(三)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
(四)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空缺名额,从相应学科复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递补录取完成。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不合格者(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
4.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
5.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6.有其他违反国家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者。
(六)依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调剂
(一)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否则无效。
2.数学专业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数学(专业代码:0701),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分析、高等代数)的调剂考生。应用统计专业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应用统计(专业代码:0252)和经济类统计(专业代码:020208;0270),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
3.数学专业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型学科专业调剂。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院。
5.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调剂流程
1.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将在学院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调剂名额、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及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复试组织安排等。
2.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发布调剂名额和调剂要求等。
3.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填报我院调剂志愿24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院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需手写书面申请,提交纸质文档或拍照给学院。
4.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并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
5.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九、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主要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血常规、心电图、肝肾功能、胸透(或肺部CT)等项目。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一周内,将加盖医院公章的完整的体检报告制作成1份清晰的pdf文件,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如因提交的体检报告不完整、信息不清晰、报告内容造假等情况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自负。(电子邮箱:qlwang@hbmzu.edu.cn)
十、信访咨询渠道
1.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学校研招办和学院将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根据程序公布各环节信息。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有异议的考生需向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督察组及时展开调查,做出合理合规处置,并及时回复考生。督察组应维护考生、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若考生对学院回复仍有异议,可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处复核。复议咨询电话:王清龙:18986850008、侯环:15172832169。
4.与本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5.我校纪委(监察处)办公电话:0718-84395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学院督察组电话:13872703947(电子邮箱:405373709@qq.com)。
6.其他相关事务的咨询。
王清龙:18986850008
侯 环:15172832169
向会立:18971488085。
湖北民族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