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学生中心,进一步做好数学与统计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湖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民大发〔2024〕 8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各专业的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转出、转入学生的审核、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魏代俊 唐利明
副组长:郑 敏 方 壮
成 员:向会立 向中义 王宁奎 牟 双 李子君 龚 政 廖祥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办公室挂靠学生科,由副科长廖祥宇负责。
纪检组:向会立 李子君
二、申请条件
1.凡申请转入、转出数学与统计学院的本科生均应符合《湖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民大发〔2024〕 81号)及学校其他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2.2024级新生转专业的,需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由学院单独组织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申请转入资格。
三、工作流程
1.转入程序
(1)资格审查。申请转入学生填写《湖北民族大学新生转专业审批表》,经转出学院审签同意,于2024年12月25日(周三)下午17:00之前将签字盖章转专业审批表交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科(205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院组织的资格审查。
(2)综合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需参加数学与统计学院组织的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2024年12月26日(周四)下午14:30-17:00面试,晚上19:00-21:00笔试。
(3)结果公示。2024年12月27日公示考核结果,公示不少于3日。
(4)结果报送。2024年12月31日,将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
2.转出程序
申请人填写《湖北民族大学新生转专业审批表》,经学生科初审后,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再由申请人将申请表提交给转入单位,按照学校及转入学院的要求进行后续程序,转出审批时间:12月24日(周二)下午14:00—12月26日(周四)上午11:30。
四、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名额
根据我院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确定可接收名额: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2名、统计学专业6名。根据申请报名情况如需调整接收计划数,需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五、考核办法及录取方式
(一)考核办法:面试、笔试、高考数学成绩
1.面试安排
⑴面试内容:考察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态度、数学素养、心理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面试小组成员为5人,面试成绩为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打分。
⑵评分办法:百分制
⑶面试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30-17:00
⑷面试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四楼会议室(三号教学楼)
2.笔试安排
⑴笔试科目:《数学基础能力测试》
⑵评分办法:百分制
⑶参考教材:高等数学,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编(第八版);《线性代数》,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郝志峰主编。
⑷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6日晚上19:00-21:00
⑸笔试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3307教室(三号教学楼)
3.注意事项
(1)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笔试。
(2)转入我院及院内专业调整的统一加入QQ群:938510192
(二)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成绩计算:面试(满分100分)×40%+笔试(满分100分)×40%+(高考数学成绩÷1.5)×20%=总成绩
2.录取原则:按总成绩排序分专业在控制名额内从高到低录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但对于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六、咨询答疑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40,下午14:00-17:40。
咨询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科(教学楼205室)
咨询电话:0718-8438481 廖老师、李老师
七、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1.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试及其他一切活动。有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在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二周内按转入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缴纳学费,并注册进入转入专业学习,不按规定和要求报到注册者,按自动放弃转入该专业处理。
3.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
⑴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学号、校园卡号不作变更。
⑵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寝室调整由学工处公寓办会同学院负责公寓老师统一协调、安排。
⑶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使用的教材不再退回。
⑷2024级班主任老师协同学生科分管学籍的老师,在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档案材料的交接、建档工作,确保转专业学生学籍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⑸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专业已获得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由教务处审核认定;若存在第一学期未修课程,由转入学院安排补修。
八、工作纪律
1.学院参与转专业笔试的命题人员、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等违规违纪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转专业公平公正的活动。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并查证属实,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严格执行《湖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及《数学与统计学院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切实维护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对于工作不力并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3.院纪检组对转专业工作开展监督,受理有关申诉和信访举报,投诉电话:18971488085,发现问题及时向院党总支、学生工作处和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报告。
民大学工处发〔2024〕480号附件1湖北民族大学新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