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度“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2024-05-10 12:00:14根据《湖北民族大学文明单位评选办法》,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度“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经各单位申报、考核评分、学校文明委评审、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拟表彰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巡察办等15个单位为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度“最佳文明单位”,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等33个单位为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度“文明单位”。现将拟表彰单位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5月1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文明办(行政楼407)。
“最佳文明单位”15个
数学与统计学院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巡察办
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党办·校办
学生工作部(处)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审计处
学报编辑部
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办公室·人事处
“文明单位”33个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林学园艺学院
法学院
医学部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体育学院
财务处
研究生部(处)·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
团委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基建处
科学发展研究院
教学质量评价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工会
招生就业与校友联络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档案馆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发展规划处·政策研究室
武陵山中药材检验检测中心
保卫处·武装部
继续教育学院
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
后勤保障部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附属民大医院
图书馆
(审核 罗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