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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27 17:46:21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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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3.复试采用差额形式,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人员。调剂复试比例不少于1:1.2。

4.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文学与传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并在学院官网公布《文学与传媒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组织并做好复试工作。包括:

①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遴选复试小组成员,确定工作职责,做好培训工作。小组成员考试前一天在学院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中随机确定,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明确组长1人,设置秘书1人;培训工作包括师德师风教育、廉政纪律要求、业务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等。

②负责组织复试考试、评分工作、面试情况记录及各类资料的存档工作。

3)审查考生复试资格,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及时报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复试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发布。

4)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2.文学与传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其职责是: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督察,包括各类培训、复试现场、评卷统分等;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复试质量和规范。

3.文学与传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其职责是:负责审核进入复试考生的资格,以及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4.文学与传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英语水平考查小组。其职责是:负责考察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等。

5.文学与传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专业综合知识考查小组。其职责是:负责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

6.文学与传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秘书小组。其职责是:为复试提供秘书服务和后勤保障服务。

7.文学与传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技术小组。其职责是:为复试提供技术支持。

三、工作纪律

1.复试前,文学与传媒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生工作人员,参加由研究生处和文传学院组织的法律、政策、业务、纪律、保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明确业务要求、纪律要求,明确行为规范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2.强化“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复试小组组长、秘书职责,组长要负责对复试全部环节的管理。督察小组要有专人在现场对各环节进行督察。

四、复试资格确定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必须达到“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最低总分180分(不含单科为0分)。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学校和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我院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五、复试时间内容与流程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3月30日上午报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人数

备注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29


0552

新闻与传播

22

含士兵专项计划3人

备注:招生计划如有调整,以学校最终确定为准;

  1. 复试内容及分值构成

    1)复试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语水平测试、专业笔试、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英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考查考生英语会话、听力水平、专业文献阅读能力等。

    专业知识笔试,满分各100分,60分合格,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考核学生专业综合知识掌握应用情况,满分各100分,60分合格。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单独进行,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每门60分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分值构成

    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20%。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中国语言文学

笔试科目

加试科目

文学批评/语言文字专题

①基础写作

②文学评论

新闻与传播

笔试科目

加试科目

新闻评论及编辑

①新闻传播实践与应用

②基础写作

 

 

 

 

 

2、复试流程

1资格复审

 

 

地点

3月30 日9:30-11:30

缴纳费用

文学与传媒学院附206室

资格审查

文学与传媒学院附206室

 

2)思想政治品德及英语水平考核

 

 

地点

3月 30日14:00-14:20

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文学与传媒学院附206室

3月 30日14:30-17:30

(中国语言文学类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文学与传媒学院附206室

英语水平考查

智慧教室二

3月 30日14:30-17:30

(新闻与传播)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智慧教室三

英语水平考查

智慧教室四

  1. 专业笔试

 

 

地点

3月 30日19:00-21:00

 

中国语言文学类附102教室、新闻与传播附202教室

  1. 综合素质面试

    中国语言文学(学术硕士)

 

 

地点

3月31日7:30—8:00

工作人员准备相关工作

全体考官到位

智慧教室一

3月31日8:00—8:20

考生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文学与传媒学院附206室

3月31日8:30—17:00

专业综合知识考查

(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文学与传媒学院附206室

3月31日8:30—12:00

专业综合知识考查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

智慧教室

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

 

 

地点

3月31日7:30—8:00

工作人员准备相关工作

全体考官到位

智慧教室一

3月31日8:00—8:20

考生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文学与传媒学院附206室

3月31日8:30—17:00

专业综合知识考查

(第一组)

智慧教室三

3月31日8:30—17:00

专业综合知识考查

(第二组)

智慧教室

5)同等学力加试

 

 

地点

3月31日18:00—21:00

同等学力加试

文学与传媒学院附206室

六、复试相关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招生学院要求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否则不予录取;

⑤以定向(包括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还要提供户口(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⑥考生还应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2023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填写盖章后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时提交到招生学院;

⑦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材料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给学院。

2.缴费

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00元,在资格审查现场微信扫码缴费。

3.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3月28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研招办核查后公示。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组成,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 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60%+复试成绩×40%。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八、录取原则

1.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中英语水平考查、专业笔试、专业综合素质考试任意一项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5)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

3.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4.入学后3个月内,研招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调剂原则和程序

1.调剂原则

1)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由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该面试小组的认可。

5)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除外),否则无效。

6)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具体接收专业以调剂系统发布为准)。调剂考生须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

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条件须符合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2.调剂程序

1)我院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办法,发布调剂名额和调剂要求等。

2)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不一致的,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所有调剂申请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

3)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填报我院调剂志愿24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手写书面申请,提交纸质文档或拍照给学院。

4)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并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

5)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名单,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十、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招生学院。考生也可选择到湖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体检(周一至周六上午)。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研究生处和学院将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根据程序公布各环节信息并做好解释。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应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督察,包括各类培训、复试现场、评卷统分等,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复试质量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复议制度。有异议的考生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可以邮件方式提交给学院),学院督察小组应及时展开调查,做出合理合规处置,并及时回复考生。督察组应维护考生、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若考生对学院回复仍有异议,学院可上报研究生处复核。

文学与传媒学院督察小组组长电话:1567151020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

十二、复试咨询

1.研招办及时发布招生调剂公告供考生查询,考生也可查询招生学院网站或联络招生学院获取信息;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可在调剂系统中查看我校缺额信息。

2.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文学与传媒学院

刘老师

姚老师

18672458402

13477919153

研招办

杨老师

向老师

申老师

13659867290

13403012728

18671576665

 

 

 

 

 

湖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