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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2012年度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2013-03-11 16:00:58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二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8号)文件,我校61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54项,创业训练项目6项,创业实践项目1项)获教育部立项批准,经费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项目名单见附件1,现予公布。

为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质性成果,现就相关事宜及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项目经费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项目经费由地方财政资助经费和学校配套补助经费两部分构成。

2.由于省财政厅、教育厅资助办法及额度尚未公布,为确保项目如期开展,学校研究决定,对获批项目的前期研究经费按校级重点项目标准先行资助(人文社会科学类2000元/项,自然科学类3000元/项),2012年获校级立项的,按此标准资助,但不重复资助。

二、项目管理

3.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本次公布项目应于2013年12月10日前结项。

4.项目负责人于3月14日前与教务处及所在学院签订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未签订合同者视同放弃。

5.项目负责人于4月4日前填报《湖北民族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度报告》(见附件3)。经学校审核,项目进入实质研究(实验)并取得阶段成果,前期资助经费可足额使用;对未取得阶段成果的项目,前期资助经费将受到严格控制。

6.其它管理细则详见《湖北民族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学校实施学生创新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建教师团队,指派专人负责学生创新教育工作。

8.各单位要狠抓学生实践创新平台的建设,积极创设条件,加大创新教育经费投入,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活动。

9.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协同项目成员制定研究方案,合理安排时间进度,确保训练计划能切实培养学生的能力,并能取得实质性成果。

附件1:湖北民族学院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

附件2:湖北民族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附件3:湖北民族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度报告

附件4:湖北民族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5:教育部《关于公布2012年度第二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教 务 处

二0一三年三月六日

2012年国家级项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