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通知
2026-09-18 09:17:13 点击量:各学院(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生完成本科学业水平的综合体现,也是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必备条件。为做好我校202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现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国教督办函〔2022〕2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教研〔2022〕1号)以及《湖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校办发〔2023〕11号)等文件精神,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健全组织机构。各学院(部)须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质量监控。各学院(部)院长(常务副主任)是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学院(部)专业特点,切实加强在论文(设计)选题、指导教师选配、实验条件改善和过程管理规范等方面工作。要建立院长(常务副主任)、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三级责任制,层层把关,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毕业论文工作原则上包括选题、发放任务书、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评阅、答辩、学院(部)检查、学校抽检、成绩登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等环节。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强化指导教师责任,严把论文质量关,杜绝毕业论文(设计)出现违反意识形态、违背自然规律、社会常识的现象以及作假行为。
2.完善工作方案。学校鼓励各学院(部)积极开展毕业论文工作改革,要结合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的毕业论文工作方案,结合学校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和论文(设计)要求,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应用型较强的专业可围绕综合实践(案例分析、作品展演、电影创作等)开展毕业设计,但须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形成工作方案和质量评价标准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毕业设计作品若为演出类作品、艺术作品、动画视频、建筑图纸等非PDF文本类作品,在提交毕业设计时需要提交该作品的设计说明。各学院(部)于2026年10月12日前将《**学院(部)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计划)》电子版和纸质版(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组织综合培训。各学院(部)在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前,应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对选题、研究方法、论文写作等方面进行培训,强调毕业论文工作的规范及要求,确保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工作。毕业年度参军入伍的学生须严格按学校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写作及实施、检测、评阅和答辩,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答辩,其毕业论文(设计)纳入全国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抽检范围。密切关注2026年及往年未能获得学位证毕业生,将此类学生分类管理,均按照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完成。
4.遴选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进行资格认定,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科研经验。助教原则上不得独立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所指导的论文(设计)应和其专业密切相关。每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对于指导教师数量不足的专业,可自行在校内外聘请具有资格的指导教师以及适当增加教师指导数量进行解决。聘请校外人员担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同时要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协助管理。
5. 加强选题指导。学生选题应在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教师出题、审题等工作根据学院(部)实际,自行确定时间节点,双向互选全部通过教务系统线上进行,各学院(部)需及时在系统中更新可指导名额状态,避免信息滞后或错误。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确需改变题目或内容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部)主管负责人批准。
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鼓励创新型论文,鼓励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教研项目并完成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支持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单位联合指导学生本科毕业论文。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本科毕业论文的比例要达到95%。
内容方面要体现出周密的思考,广泛收集材料,要有严谨而富有逻辑的论证,结论科学令人信服。原则上每生一题,对于需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规定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使每名学生都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实验(实践)性强的专业题生比可适度放宽;近三年课题或内容的重复率≤30%;提倡指导教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允许优秀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拟课题。
6.下达任务。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研究任务,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任务及目标、研究进度及基本要求等,学院(部)组织审查任务书下达情况。
7.完成开题报告。学生在充分的文献调研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见附件1),指导教师要予以指导,在教务系统中填写指导意见(导出样表见附件3)。
8.撰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在论文(设计)选题、开题、实施和撰写等环节给予学生全方位、全过程指导,并通过毕业论文网络管理系统做记录留痕(至少5次指导记录)。要求学生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所选定的某个理论或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在广泛阅读、调查、实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将研究成果撰写成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的毕业论文。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正文字数标准,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一般不少于8000字,理工医类专业一般不少于5000字。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毕业论文(设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导出模板见附件4),保证毕业论文质量达到较高水平,毕业论文(设计)的封面及撰写格式原则上参照《湖北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要求(见附件6、7、8、9),各院(部)可根据各专业特点分专业补充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应于2027年4月16日前完成。
9.做好评阅及答辩工作。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科毕业论文后,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学院(部)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评议要素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评阅教师要认真评阅毕业论文(设计),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评阅教师评阅意见(导出模板见附件5)。各院(部)须在答辩前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论文总复制比为0或超过20%的,AI生成内容超过论文的30%,AIGC检测结果为高风险的,原则上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不予评定论文成绩;论文答辩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必经环节,各单位不得以集体答辩或随机抽号等形式组织答辩,不得让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流于形式。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务必于2027年5月16日前完成。
10.成绩评定与评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成绩评定应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审(导出模板见附件10)。各学院(部)评定出优秀本科毕业论文(优秀论文比例不超过学院(部)当年论文总数的5%,相似度原则上不超过10%)。成绩录入工作须在2027年5月18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
11.材料整理与工作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应立即整理材料归档并认真总结论文(设计)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验,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形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于2027年9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2.加大检查力度。为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各院(部)、各专业分级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进行检查和质量监控:
(1)过程检查。检查监控以各院(部)自查为主,各院(部)、各专业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中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教师按计划指导学生和监督学生认真撰写论文(设计)。2027年3月15日,学院(部)单位向教务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的自查、抽查和评审。2027年5月6日至5月18日,各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论文(设计)进行文段相似比对比全检、对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自查评议,自查结果需以专题自查报告方式提交教务处备案。2027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学校将对各院(部)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论文(设计)检查不合格的,将责令作者对论文(设计)进行修改,经重新审查合格后,准许其参加论文(设计)答辩;未通过审查者,答辩延迟至毕业后进行,并且不能正常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
202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节点
序号 | 工作程序 | 时间节点 | 责任主体 |
1 | 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布置各项任务 | 2026年9月10日 | 教务处 |
2 | 各院(部)确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 2026年10月12日前 | 各院(部) |
3 | 各院部组织培训、遴选指导教师、出题、审题、学生选题、向学生发放任务书 | 学生选题应在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教师出题、审题由各院(部)自行确定时间节点 | 各院(部) |
4 | 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 由各院(部)自行确定时间节点 | 各院(部) |
5 | 各院部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以学院(部)为单位向教务处提交检查报告 | 2027年3月15日前 | 各院(部) |
6 |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完成、指导教师评阅 | 2027年4月16日前 | 各院(部) |
7 | 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阅 | 2027年4月30日前 | 各院(部) |
8 |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 2027年5月16日前 | 各院(部) |
9 | 成绩评定与评优 | 2027年5月18日前 | 各院(部)、教务处 |
10 | 各院(部)论文全检 | 2027年5月18日前 | 各院(部) |
11 | 学校抽检 | 2027年5月25日前 | 教务处 |
12 | 材料整理与工作总结 | 2027年9月30日前 | 各院(部)、教务处 |
附件:
1.湖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样表(系统导出样表)
2.湖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系统导出样表)
3.湖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开题报告意见表(系统导出样表)
4.湖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系统导出样表)
5.湖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阅意见表(系统导出样表)
6.湖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7.湖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芯纸
8.湖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置部分示例(包含原创性申明、致谢、摘要、目录)
9.湖北民族大学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2026年1月修订版)
10.湖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系统导出样表)
11.《湖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12.《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人工智能的基本要求(试行)》
湖北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