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开展《湖北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专题学习
2024年5月5日,学院通过班主任例会,组织全体班主任开展了《湖北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专题学习,会议由学工办主任刘薪主持,辅导员郑扬帆主讲,学院党委副书记汪涛、学工办全体辅导员、全体班主任参加了本次学习。
郑扬帆从处分的基本知识出发,介绍了处分的类型、时间、加重(减轻)情形及后果,并着重对“总则”中新增的第五条进行了强调,指出“多次通报批评可升级为处分”。
之后,郑扬帆根据本次文件的调整情况和日常工作实际,从各章节中挑选了部分条款进行解读,并对其中的注意事项及特殊情形进行了说明,尤其是对“代课”“饮酒酗酒”“旷课”“舞弊”“违禁电器”等高发的违纪行为进行了重点强调。
对各章节重点条款进行解读之后,郑扬帆列举了近年来学院学生违纪的实例,希望借此机会通过班主任将学院对待学生违纪行为的态度传达给全体学生。
最后,学院党委副书记汪涛对本次学习进行了总结,汪涛提出处分学生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教育和引导学生,强调各年级各班要认真组织学习《湖北民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要让学生知晓底线、守住底线。
(作者:郑扬帆 编辑:王洋 审核:汪涛、刘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