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学校概况
湖北民族大学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学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校园面积16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3.85亿元,图书馆藏书248万余册,建有完备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电子图书330余万种。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民族预科生及留学生20000余人。
●校园环境
学校地处神奇美丽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连荆楚,南接潇湘,西邻渝黔,北靠陕渝,校园依山傍水,与龙洞河美景交相辉映,是学生求学成长的理想之所。
●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文学与传媒学院等19个二级学院(部),1所非直属附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恩施州中心医院),5所临床医学院,24所教学医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50个,涵盖文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民族学、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林学、中医学、中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智能科学与技术等9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应用统计、法律、体育、翻译、新闻与传播、能源动力、电子信息、临床医学、中医、会计、设计、教育、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1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现有国家级各类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点)22项(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特色专业点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新工科、新农科教改项目3项。有省部级各类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点)159项(个),其中,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8门,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品牌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荆楚卓越人才”项目、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等项目28项,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活动及创业示范基地等实践教学平台20个,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8个。在最近两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一等奖4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8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9个,省级重点学科12个。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13个,现有“楚天学者”计划在聘人员6人。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基地、产业技术创新基地、技术推广中心和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20个,湖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1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441人,其中教授131人;有国家级、省级专家人才50余人。
●科研成果
学校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近五年来,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63项,其中国家级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奖励39项,出版学术专著130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800余篇,获授权发明专利178项。
●人才培养
学校秉承"博学、博爱、立人、达人"的校训和"艰苦奋斗、甘于奉献、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民大精神,坚持"立足湖北,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始终践行“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自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学校与四川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形成了多层次和多元的培养模式。学校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665人,覆盖全校所有学科,多年来,我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多次取得良好成绩,我校多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多项研究生学术成果获得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奖”,连续两年推荐毕业生获得湖北省“长江学子创新奖”荣誉称号。根据统计,我校研究生近五年共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其中多篇被SCI、CSSCI等索引收录。学校十余年来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高层次专门人才2000余人,他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知识背景获得了广泛赞誉。
●国际合作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德国、法国和俄罗斯等国的多所高校或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稳步发展国际教育,招收来自10余个国家的临床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和汉语进修生。
●校园文化
学校推行“一院一品”、“一月一节”,校园文化活动异彩纷呈。每年举办辩论赛、歌手赛、主持人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素质拓展活动等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形成了社团文化节、公寓文化节、民族文化节等校园文化品牌。由学校师生组成的“土苗兄妹组合”参加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得原生态唱法金奖和观众最喜爱歌手奖,并在上海世博会开幕式上进行演出。由学校师生组成的“土苗兄妹组合”参加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得原生态唱法金奖和观众最喜爱歌手奖,并在上海世博会开幕式上进行演出。由学校21名学生参演的湖北民俗歌舞《山乡春来早》亮相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学校十次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承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多彩民族和谐民院’民族文化节”获得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一等奖。学校涌现出了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的全国模范教师肖忠友、“全军军事训练先进个人”李振雨、扎根神农架林区的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滕仕琼、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宣传报道的基层支医优秀学子平慧强、身患尿毒症仍在山区支教的教师程靖、为捐髓救人而主动推迟婚期的“最美新娘”向雪敏、极地科考队医赵克昌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屡获佳绩,近五年获奖3089项,其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目录项目”获奖291项。学生发表学术论文228篇,获得授权专利(含软件著作权)119项。在近两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学校学生在高脚竞速、板鞋竞速、陀螺和表演项目中共获得8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
二、招生简章
(一)考试方式及科目: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只以全国统考方式招收,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应学科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学科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有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报考费采取统一网上缴费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202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网上报名地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②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⑤符合规定条件(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提出申请,否则不能享受。
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加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⑧我校仅法律、体育、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和教育6个专硕专业招收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具体招收专业请查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招生专业目录。
⑨1051临床医学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五年一贯制本科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除外)专业毕业生且在入学前取得医学学士学位,须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不接收正在或已经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1057中医专硕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五年一贯制相关本科专业毕业生且在入学前取得医学学士学位,须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不接收正在或已经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1005中医学报考人员须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等相关医学专业背景、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对应本科专业毕业生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民族医学专业还招收四年制中药学类、药学类专业理学学士人员。
⑩045101教育管理报考人员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⑪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⑫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的要求提交核验材料,对信息和材料负责,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作修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报考费。
(五)资格审查
我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六)考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请考生登录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页自行下载查看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5.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6.复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7.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
(八)录取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两种类型。
1.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的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订协议书。
(九)学制
目前我校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十)联系方式
1.我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政编码:445000。
2.网址:http://www.hbmy.edu.cn/templet/yjsc/index.html/。
3.联系电话:0718-8437422,联系人:杨老师 向老师。
各学院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注:带有★标志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他为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民族学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胡老师 赵老师 |
0718-8298329 |
13217283481 18672064299 |
★会计 ★会计(非全日制)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谭老师 方老师 |
0718-8986703 |
13469725876 18771206546 |
★设计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向老师 黄老师 |
0718-8208925 |
13227491988 15928158264 |
★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李老师 李老师 |
0718-8445136 |
13197224693 18696552363 |
★体育 |
体育学院 |
张老师 王老师 |
0718-8297339 |
15997700889 1997183778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科教学(思政)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欧老师 熊老师 |
0718—8254836转203 |
15172997899 18062039723 |
中国语言文学 ★新闻与传播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刘老师 姚老师 |
0718—8437218 |
18672458402 13477919153 |
数学 ★应用统计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向老师 王老师 周老师 |
0718-8437732 |
18971488085 18986850008 17771666625 |
智能科学与技术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控制工程 ★计算机技术 ★网络与信息安全 ★电气工程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沈老师 艾老师 |
0718-8439993 |
18671863389 1554913555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材料与化工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刘老师 石老师 |
0718-8288778 |
15671881241 15926104769 |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与医药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罗老师 王老师 |
0718-8435335 |
15027180465 15871385672 |
林学 |
林学园艺学院 |
姚老师 朱老师 |
0718-8900990 |
18671691209 19102766663 |
★临床医学 |
医学部 |
王老师 袁老师 |
0718-8437810 |
15327030303 15587466511 |
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内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 中医妇科学 民族医学 |
★中医内科学 ★针灸推拿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 |
★英语笔译 ★学科教学(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张老师 陈老师 |
0718-8439036 |
18671815012 15172912709 |
★教育管理 |
教师教育学院 |
黄老师 李老师 |
0718—8238334 |
15172939865 15377226730 |
三、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一)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执行。奖励和资助对象限录取为非定向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人。学业奖学金分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原则上根据学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入学笔试成绩、复试成绩等综合评定,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所在培养单位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结果择优评定。具体设置标准如下:
表1: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 |
奖励标准(元) |
比例 |
备注 |
一等 |
9000 |
可参评学生数的20% |
第一志愿新生在此标准上额外奖励2000元 |
二等 |
7000 |
可参评学生数的30% |
三等 |
5000 |
可参评学生数的30% |
表2: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 |
奖励标准(元) |
指标数 |
一等 |
9000 |
可参评学生数的20% |
二等 |
7000 |
可参评学生数的30% |
三等 |
5000 |
可参评学生数的30% |
3.学校还设置有其他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并提供大量“三助”岗位(300-500元/人/月),用于资助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研究助理、管理助理工作。
(二)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为依据,目前我校学费收取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5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