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
根据湖北省“干部素质提升年”选报先进集体、个人典型以及省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选树推荐学习教育先进个人典型的通知,现将我校选报典型工作通知如下:
1.“干部素质提升年”先进集体典型
选树条件:通过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在推动学校服务支点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成效的教学团队或科研团队等。
材料要求:典型事迹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2.“干部素质提升年”先进个人典型
选树条件:积极践行“六大行动”,在教书育人、科研攻关、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的先进个人。
材料要求:典型事迹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3.学习教育先进个人典型
选树条件:(1)政治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业绩突出。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攻坚克难,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优秀业绩、做出重要贡献;(3)群众公认。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影响力,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材料要求: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请各院级单位于6月26日上午11:00前,将先进典型选报材料交党委组织部428室,电子版发邮箱:691140423@qq.com。
党委组织部
2025年6月25日